关于失失农民的一些政策?

失地农民证明可以由村委村出具证明,然后到所属的乡镇人民政府加注意见即可。《失地农民证明书》的办理程序,个人提出申请。符合失地农民认定条件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失地农民的认定方式如下:
1、失地农民成立的首要条件是政府征收了自己的承包地,从而导致自己失去部分土地或者全部失去土地;
2、政府没有征收自己的承包地失去土地的农民或者没有土地的农民不能认定为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可获得哪些补偿
失地农民可获得以下补偿:
1、征地补偿,农村耕地被征用的补偿大概可以分为三项,即土地征用补偿、青苗补偿、家庭户口安置补偿;
2、社会保险补偿,符合条件可享受到免费享用农村医保,享受低保补贴,免费领取养老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按照土地承包法执行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amyduty.com/725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