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想买房没资格怎么办


1、申请者要为北京户籍且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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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来自交易主体方面的风险,既买卖双方没有从事房屋交易的资格。具体表现为出卖人非房屋所有权人,也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作为买受方的个人不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外地来京人员未办理在北京购房的审批手续,支付能力不强或不诚实履约,出卖人不能得到全部房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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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购房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
1、申请人在北京连续五年纳税或缴纳社保;
2、有北京有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申请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申请人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的,再在北京贷款买房的,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是集体户口的,则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法条法律依据:《北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四)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等文件要求,继续严格落实住房限购措施。自本通知下发次日起,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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