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抵销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保全措施,债务期限都会有影响。
首先,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会影响诉讼时效的中断
债权人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诉讼时效从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或向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之日起中断。
此外,抵销是主张权利、履行义务的一种方式,所以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主张债务抵销的,与申报债权具有同等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其次,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不能采取保全、执行措施,已保全的需解除保全,已申请执行但未执行完毕的,需中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最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破产债权确认中的诉讼时效期限限定在15日内。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中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赋予异议债权人债务人起诉权,但没有规定提起诉讼的期限。
在实践中,一些管理人将起诉期限限定在15日内,一些管理人设定了更广泛的期限,比如1-3个月不等,但这些期限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amyduty.com/772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