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怎么规定


一、农村住宅土地确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1、农村住宅土地确权的规定如下:
(1)宅基地申请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进行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
(4)审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并加盖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集体土地住宅确权三要素是什么
1、申请房屋确权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2、申请房屋确权人有正规合法的身份证、户口本等,黑户不行;
3、房屋有用地有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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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确权的意思是指确认某一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行为,是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确权发生的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土地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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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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